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鑫利三年定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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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鑫利三年定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交易所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关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即在2025年11月10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1.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 本次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关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须经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5年12月8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线、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一、关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四、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说明书

  关于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具体方案请见附件四《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说明书》。

  同时,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变更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说明书》有关内容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5年12月8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计票结束之日止。若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说明书

  1、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2、本次本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本基金删除投资组合限制部分条款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删除《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四、投资限制”的 “1、组合限制”中“(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的规定。

  (二)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补充以下条款:“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1次;”。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1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电线)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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