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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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要职能为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城区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城区内土地储备方案和土地一级开发方案;负责城区储备土地管理、管护;完成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是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分支机构,为隶属江南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及内设部门。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本级)。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8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2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1.06万元,增长88.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51万元,增长36.21%,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的工作任务,增加相关项目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6元,增长2202.03%,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的工作任务,增加相关项目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8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6.2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1.06万元,增长88.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2.3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10万元,增长27.53%,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往年绩效工资在2024年度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2.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23.40%,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度部分相关费用在2024年度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31.98%,主要原因是当年社保缴费基数降低。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42.9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相关业务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5.33万元,增长177.24%,主要原因是因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加专项项目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类)0.1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支出。2023年度无此项决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该项支出调整支出功能分类。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度部分相关费用在2024年度支出。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51万元,增长36.21%。其中:基本支出143.14万元,项目支出129.61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7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6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度绩效工资增量不纳入年初预算。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度绩效工资增量不纳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预决算基本一致。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预决算基本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预决算基本一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1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预决算基本一致。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1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预决算基本一致。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2.8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8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2.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9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8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绩效工资增量不纳入年初预算。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3.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6万元,增长2202.03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3.49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9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9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南宁市、城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年中调整追加项目相关经费。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16.19万元,执行数386.2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中心整体支出共设置绩效指标17条,完成绩效指标11条,未完成绩效指标6条。部分指标设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足,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243.1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243.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41.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16%;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84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尚未无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差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探索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计划、实施、执行、检查、反馈、奖惩体系;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合理编制本年度预算,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然资源系统数据专线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6万元,执行数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租用1条自然资源数据专线用于城区储备项目信息化统筹管理,服务城区土地储备出让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能够有效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